 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清江公司),总部设在宜昌,前身为湖北省清江开发公司,1987年1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国家和湖北省共同出资组建,1995年8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现股东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清江公司主要负责清江流域各梯级水电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电站建成后的经营管理,是我国第一家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流域性水电开发公司,也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家水电“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试点单位,属国家经贸委重点支持的520国有企业之一,被列为湖北省“巨人工程企业”。
经过20年的艰苦创业,清江公司已逐步发展为工程建设、电力生产、非电产业全面发展的国有大型企业。非电产业涉及地产、酒店、旅游、化纤、绿色产业开发等,产业遍及北京、武汉、深圳、海南、珠海等地。清江开发二十年来累计完成投资200亿元,水电站已经累计发电356亿千瓦时,实现收益106亿元。目前,清江公司总资产近180亿元,年营业额20亿元。
目前公司已在清江干流建成总装机容量121.2万千瓦的隔河岩电站和总装机容量27万千瓦的高坝洲电站。2002年正式开工的清江梯级开发的龙头工程水布垭电站,总装机容量184万千瓦,2006年10月工程下闸蓄水,预计2007年7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08年四台机组全部投产。三座电站总装机332.2万千瓦,设计年发电近80亿千瓦时。 清江公司现有职工1072人,75%的职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博士2 人,硕士97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6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72人;国家级专家10人次,省级专家14人次。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