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建筑设计单位包括上海日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武汉东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日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1997年开始,一直以项目公司的形式在上海承接建筑设计工程,至1999年,正式注册成为一家从事建筑和土木设计与监理,城市规划及与此相关的调查计划咨询等业务的综合性设计咨询机构。案例项目包括上海太平桥地区改造项目(新天地广场),上海奥林匹克花园的规划和设计项目等。 中南建筑设计院始建于1952年,是国家最早组建的六个大区综合性建筑设计院之一。1985年被国家计委确定为旅游馆指导性设计院;1993年被国家正式授予对外经营权;同年,进入全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行列;1998年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南建筑设计院曾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的称号。代表性项目有武汉万科四季花园(一期)、武汉宝安花园、上海市大上海国际花园、珠海市三灶岛金海岸规划等。 武汉东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创建于1994年,是中国最早创办的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中外合资设计机构之一,亦为湖北省唯一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中外合资设计机构。原由中国、日本、新加坡三国设计机构有机合成。代表性项目包括:武汉地税局香榭里花园、武汉惠丰花园、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的西陵生活小区、上海市徐家汇公寓、上海市阳光欧洲城、武汉冠通花园、武汉北湖花园、武汉佳景豪苑等等。
本案建筑监理公司为湖北清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曾监理过的项目有宜昌清江山水项目2#、3#楼,被评为206年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湖北清江梯级调度中心大楼,主体结构被评为市优工程;滨湖花园住宅楼1-7号工程,被评为2006年度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湖北清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曾被省建设监理协会评为2005-2006年省建设监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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